对于申报张家港小巨人企业培育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一、支持重点
(一)双增长激励。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入库税收(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同比增幅均超15%的小巨人(培育)企业。
(二)上台阶激励。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1亿元、2亿元、3亿元、5亿元的小巨人(培育)企业。
(三)融资服务保障。2020年度政策性担保融资提前还贷或担保到期按时还贷的小巨人(培育)企业。
(四)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天使投资基金、产业基金等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对小巨人(培育)企业注入资金,对投资公司、基金等投资企业(非上市企业)给予资助。
(五)认定激励。首次认定为小巨人企业给予资助。
二、申报条件
企业申报主体为《关于公布张家港市小巨人(培育)企业(第一批)名单的通知》(张工信〔2019〕24号)文件所公布的小巨人培育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和《关于公布张家港市小巨人(培育)企业(第二批)名单的通知》(张工信〔2020〕 47号)文件认定的第二批小巨人培育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以及《关于公布张家港市小巨人(培育)企业(第三批)名单的通知》(张工信〔2021〕65号)文件认定的第三批小巨人培育企业和小巨人企业。
企业满足以下任意条件均可申报相应扶持资金奖励,如满足多个条件可同时申报对应资金奖励。
1. 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入库税收同比增幅均超15%。
2. 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1亿元、2亿元、3亿元、5亿元。
3. 企业2020年度政策性担保融资提前还贷或担保到期按时还贷。
4. 天使投资基金、产业基金投资企业超1000万元(针对小巨人培育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投资额)。
5. 企业被首次认定为小巨人企业。
三、申报材料
1.《张家港市小巨人企业培育行动计划扶持资金申请表》。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 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企业2019年度及2020年度销售收入及纳税情况证明。
5. 申报融资服务保障扶持资金的企业需另外提供企业与担保公司签订的协议、银行向企业放款的凭证、担保费付款凭证和企业提前还贷或担保到期按时还贷的凭证(2020年度)。
6、申报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扶持资金的基金需另外提供投资协议和资金到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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