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二是集中优势资源,构建创新平台。在国家统筹指导下,以市场化运作模式,凝聚汽车制造骨干企业、网络通信领军企业、电子信息龙头企业、重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金融机构和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多方力量,尽快组建能够引领支撑智能汽车自主发展的市场主体,形成国家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
3、三是聚焦核心技术,加强科研攻关。加大支持力度,突破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包括智能汽车系统及部件、车载智能操作系统及计算平台、高精度地图、北斗高精度定位、5g网络及车载通讯、新一代人工智能、大数据云控基础平台、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和安全管理设施等,满足高级别智能汽车应用要求。
4、四是优化制度供给,完善法规标准。加快我国智能汽车领域立法进程,对辅助驾驶功能应用、智能汽车公共道路测试、自动驾驶系统与驾驶人的责任划分、车辆保险管理等方面作出规范。在智能汽车软硬件接口协议、零部件规格性能、整车系统结构和智能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快建立我国自主技术标准体系。
5、五是创造使用条件,推进测试应用。促进城市规划建设与智能汽车协调发展,实施道路基础设施信息化升级改造,加快建设智能交通系统。加快建立智能汽车测试方法和评价体系,选择高速公路实际路段和特定园区,按规定条件开展智能汽车实际道路测试。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域有序开展智能汽车示范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