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苏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四色垃圾桶之间的抉择成了每一位黄埭人的日常。苏州黄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开出了黄埭镇首张垃圾不分类罚单。空气污染与环境工程国际会议
近日,黄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康阳路的4家餐饮店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突击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其中1家垃圾分类情况较好,能做到按照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类别、标识、规格要求设置收集容器并且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另外2家存在没有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情况,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责令停止违反城管理行为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在还有1家餐饮店,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存在生活垃圾混装的现象。
根据《苏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向其开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黄埭镇开出的首张垃圾分类处罚决定书。
黄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前期已通过发放宣传册的形式对沿街商铺进行告知,并针对一些未按照垃圾分类规定的店家通过发放《责令停止违反城管理行为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整改。
根据《苏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随意投放建筑装修垃圾,对个人要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