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深彼此职业认同
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本文刊于2017年3月24日《法制日报》03版)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苏州市律师协会签订合作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苏州中院实习,从事审判辅助工作,为期6个月。
苏州中院为实习律师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实习律师接受法官导师和事务所律师导师的双重指导。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个新鲜事早在去年10月就在苏州悄然进行尝试和探索了。
为了让律师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去年9月,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与苏州高新区司法局、高新区律师协会以及姑苏区律师协会共同制订出台《关于建立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同年10月26日起,6名实习律师前往虎丘区法院,进入民事审判、少年审判、行政审判、审监、审管等业务部门,全日制在岗实习,担任司法辅助工作,熟悉司法办案流程,完成调研、接待来访等各项工作。
6名实习律师认为这项制度颇好,不仅提升了业务能力,法律素养和品格也得到修炼。
实习律师孟君告诉记者:“通过在法院实习的这几个月,我感受到职业角色转变带来的思想变化,最大的收获是发自内心地爱上了法律职业。”
从事法律工作之前,孟君曾在招商、财务、物业管理部门工作,处理过很多矛盾纠纷,但所涉及的社会关系相对单一,利益冲突不像原被告之间那样对立,很少涉及到第三人,处理程序相对简单。
孟君说,虽然在法院实习时只是担任司法辅助人员,但很有成就感,深切体会到具体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很立体很丰富。法官撰写每一份法律文书,就如同医生医治好久病未愈的病人,需要花费大量心血。
孟君先后在法院审管办、审监庭实习,不仅担任庭审的书记员,还承担一些数据统计、制作图表等工作。指导老师、虎丘区法院审管办主任兼审监庭庭长徐文杰称赞道:“孟君工作主动,刻苦钻研法律实务。”
今年3月初,孟君以第三名的成绩入围虎丘区法院法官助理考试。如今,她已经是虎丘区法院一名法官助理了。
张硕是江苏智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听说过法院工作繁琐和辛苦,但百闻不如一见,半年的实习,让张硕深切体会到,法庭审判的背后,是书记员和法官在结案压力下日复一日的默默付出。而这一切的参与,也让张硕转换了一直以来律师的辩护思维,试着从法官裁判与维护社会和谐的角度考虑问题,打开了新思路。
虎丘区法院院长金玉平对记者说,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制度已经细化为定员制、定岗制、导师制、补助制、考核制以及问责制。实习律师必须遵守审判执行纪律、廉政纪律,遵守保密回避等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在法院接受委托代理案件。实习期满,考核结果反馈给其所在律师协会。
金玉平说,一些实习律师在部门负责人、资深法官的指导下,不仅完成了工作角色的转变,还实现心态和视野的转变,切身感受到法院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业荣耀。
苏州中院院长徐清宇说:“从优秀律师中选任法官、检察官,是司法改革中队伍建设的一个难点,这需要加深彼此之间职业认同和了解,让心怀不同职业理想的法律人能结合自身特点有职业拓展、职业再选择的空间。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促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使法官群体与律师群体相互理解、共同提高。这项制度值得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做到可复制、可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