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税总局机构改革部署,苏州各地税务部门深入推进办税服务厅和12366纳税服务整合,推出“一厅通办”“一键咨询”“一网办理”等一系列为民便民利民举措。同时,全力以赴做好组织收入、落实优惠政策等各项工作,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和税收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根据方案,从明年1月1号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苏州市税务局规费征收管理处副处长华雪文,改革将有利于发挥税务部门同征同管优势 ,构建起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促进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足额缴纳,更好地服务民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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