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苏州市住建局1月1日起实施便民新举措!
为进一步落实“3550”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切实方便群众、提升服务效能,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出存量房交易网签“不见面”审批服务。
苏州市住建局下属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于近期开发完成“苏州市存量房交易网上审批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建设。
此项服务将于2018年1月1日起率先在城区范围上线运行。
“平台”上线后大致流程
房地产经纪人员通过拍照(或扫描)上传存量房交易各项材料(包括购房人身份资料,家庭成员信息等)。负责交易资料上传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必须已纳入“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与信用管理系统”管理并处于执业状态。
交易管理部门通过“平台”实现房源核验、购房资格审核等“不见面”服务,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客户。
操作流程请滑动页面往下看
苏州市存量房交易
网上审批系统操作说明
1.注册
本系统使用“江苏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如果已注册过账号,可直接登录。
尚未注册的用户可到http://jszwfw.gov/注册。
注册之后必须进行实名认证。
进入用户中心。
完成实名认证。
注:实名认证的身份证必须与网签系统账号(这里是指已纳入“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与信用管理系统”管理并处于执业状态的经纪人)实名的身份证一致,否则会无法使用本系统。
2.登录
注册完成后可以登录苏州市存量房交易网上审批系统。
系统地址:http://wssp.szfcweb
访问后首先进入登录页面
登录可使用账号密码登录,也可使用其他方式登录。
登录成功即可进入本系统首页。
1)若有如下提示,说明账号未进行实名认证,请先去完成实名;如果确认已完成实名,请尝试重新登录本系统。
2)若有如下提示,说明账号未能与网签系统账号完成认证,请点击“一键认证”;点击“一键认证”后,将出现提示框“请前往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中介行业管理科办理经纪人执业相关手续”。如果确认已完成认证,请尝试重新登录本系统。
3)若无警告弹出,说明系统已自动完成与网签系统的账号认证,可开始正常使用本系统。
3.业务办理
进入首页点击“新建业务”可以开始业务办理,点击“在办业务”可以查看正在审核办理的业务,点击“办结业务”可以查看历史办理的业务。
1)新建业务
业务名称:自定义,用于区分各个业务,也方便后期查询检索,如 “张三xx小区的xx房屋交易” 。
产证号:对应的存量房交易的房产证号数字部分,如 “224879” 。
业务类型:默认为存量房交易
业务描述:自定义,业务的具体描述
2)图片上传
点击业务编号可进行上传相关影像材料。
材料分为四大类和若干小类,按需上传。
图片上传后可进行替换、下载、删除和查看。
上传完成后最下面点击按钮“提交上传”确认提交。
3)查看历程
可以点击“历程”查看业务审核进度。
4)补充材料
审核过程中可能有材料需要补充或者修改,系统会退回并需要重新上传一些材料,业务状态变为“补充材料”。
材料补充分为“需要删除”、“需要替换”和“需要补充”三种类型。
删除
替换
添加
补充完成后再点击“提交上传”确认提交。
如修改材料出现如下提示,说明该业务还在审核,需要等待审核完成后才能修改。
如提交上传出现如下提示,说明还有未修改的地方,请确认修改后再提交。
5)继续上传
挂牌审核通过后,可能需要继续上传交易审核的相关材料,点击解锁上传。
若解锁成功,可继续上传材料,上传成功后确认提交。
若解锁不成功,可能该业务还在审核中,请等待审核完成后再操作。
这个服务上线后,将带来很大的便利!
此服务切实提质增效,减少办事群众往返,同时市住建局还将积极与税务、不动产等相关部门沟通,充分利用“平台”资源,逐步实现交易、税收、登记的网上预审,强化部门间协同合作,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下一步市住建局还将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着力在全市推广该项服务。
(文章来源:苏州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