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苏州网讯 日前,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苏州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对全市镇(街道)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或新建, 建设一批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既能集中供养城乡特困老年人,又能为低收入、高龄、独居和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
到2020年,全市所有编入行政区划目录的镇(街道)原则上都要建有一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床位不低于150张。
“我们从7月1日开始才对整个香山街道范围内的70岁以上老人开放,到现在才十几天吧,已经过来了有7个人,逐步逐步、陆陆续续地还有人在打听。如果他有需求的我们都接收的。”新建的吴中区香山街道敬老院一期工程,共配置204张床位。在集中供养本街道拆迁未安置和特困老年人外,从7月1日开始,又对本地70岁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托、日托和临托服务。目前全院共入住70位老人,其中7人是社会化养老。
院长赵永珍说,“基本上入住的这些老人,因为年纪大,很多子女又都在外面工作,再怎么跟子女一块生活,在白天也顾不上。所以,把老人安置到我们这里。首先一日3餐比较稳定,第二个也比较热闹,现在拆迁了都是那种高的公寓房,有些老人一个人呆在家里,一天到晚也没人与他说话,其实对老人健康状况反而是不利的,他需要跟人交流嘛。”
截至2017年底,我市共拥有各类养老机构224个,养老机构床位总数67323张,其中一半以上都分布在乡镇(街道)一级。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如今在中心城区养老机构普遍一床难求,而在乡镇(街道)一级养老机构,除了接收少量的五保及三无老人外,其余的大部分床位却都闲置着。有乡镇敬老院负责人指出,这当中,除了确实有一部分老人受农村传统观念的制约,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外,还与敬老院不对外开放有直接关联。
乡镇(街道)养老机构床位的大量闲置,无疑就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苏州市政府最新印发的《实施意见》提出,用3年时间对全市镇(街道)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或新建,建设成为既能集中供养城乡特困老年人,又能为低收入老年人、高龄、独居和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托、日托和临托服务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市老龄办主任刘贵祥说,“原来的乡镇(街道)养老机构由于建筑年限比较长,硬件与现在的形势发展要求不相符合;再一个,由于没有引入专业化组织,服务质量也没法提高。那么现在准备通过政府改造提升后,各机构将不少于150张床位,并引入专业化力量进行运营管理,可以为更多的社会老人提供康复服务。”
据了解,各乡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主要立足于本辖区户籍的老年人。对于有养老需求的外来老年人,市老龄办建议还是前往完全实行市场化的养老机构去养老。
“现在农村老年人虽然由于经济收入,还有他们的思想观念等,跟城市的老年人有一定的差距。但是今后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提高,随着现在农村老年人的收入增加,再加上空巢家庭的增加,所以到一定程度上农村的老人需求也会跟城市老人的需求一样,逐渐地提升上来。所以政府现在搞这个规划也是为长远的、今后的农村老年人养老提供了一个基础。那么现在通过政府投资对养老机构进行更新改造,同时吸引社会力量一起参与运营管理,从服务条件、设施等方面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老人的需求。”施恩光说。
目前,苏州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78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5.8%,已经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苏州市老龄协会副秘书长施恩光认为,这次市政府印发《实施意见》,对全市镇(街道)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或新建, 建设一批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这可以满足更多不同层次社会老人的养老需求。【苏州广电全媒体记者张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