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常熟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除了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外,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该项目,接下来智多星把申报具体的注意事项整理如下,供常熟企业参考:
1、各地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发动申报,并把好引进人才的质量关,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
2、先申报后落户的创业项目受资助资格从命名文件发文之日起保留半年。六个月内按要求完成落户的,按C类项目标准给予扶持;再次申报本级人才项目,且获得的立项档次超过C类的,给予补差。超过时限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资格。
3、同一创业项目累计申报次数不能超过3次,创新项目累计申报次数不能超过2次。
4、创新项目须为人才引进后的新项目,企业原有研发获得的科研成果不得作为引进人才的创新类项目进行申报。
5、已获得本市创业类人才项目资助的人才和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我市创新类人才项目资助的人才,创办新企业的,需待其创新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报,且申报项目不能与创新项目相同。
6、已获得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本项目。获得苏州市外人才项目资助的,应在申报书中如实说明。
7、申报单位在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记录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抽逃企业注册资金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或获评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作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