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1、提交预申报资料。未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申报汇总表》的请于3月30日前报送区镇科技部门(已提交的不需再报送)。
2、省网申报。企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并选择“昆山市科学技术局”作为注册机构提交。注册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注意:若企业之前在“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注册过用户名和密码的,请直接使用该用户名密码登录。
3、不得重复入库。已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库(纳入市库未入省库的可以再申请纳入省库)。4、申报材料。
(1)纸质申请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省辅助系统导出)及附件材料(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见附件一)。所有申报材料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每一部分子目录用彩页隔开,正反面打印,并在书脊处注明(2019高企培育+公司全称)。申报材料中所有标注需要签字、日期、盖章的地方,必须清晰签名,写上日期,加盖公章。
(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原件,胶装装订(不要分上下册或多册)。
(3)电子材料:光盘二份,含整套入库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电子档,用外记号笔标注企业全称,文档必须完整清晰。
二,入库企业条件
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在昆山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不能用高企申报的三会计年度材料,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
1、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由网络生成后打印);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请入库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苏州思睿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解读高企的核心:正规的研发管理——研发成果转换成经济效益。也就是说:一个专业的研发团队——团队进行研发立项,指定研发方向——研发出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专利)——研发成果转换成实际产品——产品销售并受到市场的欢迎。 这是一个流程,流程中的每一环节之间都是换换相扣,并进口一开始的主题:研发方向必须对应高企认证的八个方向)